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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效

违反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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