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各自的职责,运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