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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八十条

有效

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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