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四节 运输单证第八十条有效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