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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五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三百零二条

有效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共同海损分摊请求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未选择的,适用航程终止地法律。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第三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三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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