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五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三百条

有效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受偿顺序,适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第二百九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零一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