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五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三百条有效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受偿顺序,适用法院地法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百九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