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第四节 保险人的责任第二百六十七条有效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同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