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条

有效

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财产,是指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任何财产,包括有风险的运费。

(二)救助款项,是指依照本章规定,被救助方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任何救助报酬、酬金或者补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