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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章 海上拖航合同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效

拖轮所有人拖带其所有的或者经营的驳船载运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视为海上货物运输。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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