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有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应当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

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