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二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民族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