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空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