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十条未标注中的“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修改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污泥”。修改、废止的决定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