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十五条未标注、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六、将《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改、废止的决定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