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5年8月1日
施行日期
2025年8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1月10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