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救助。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应当按照职责或者章程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救助帮扶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