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措施第十七条有效特困人员供养的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