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施行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8月22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8月22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