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等方式干扰、破坏湿地监测设施、设备或者指使干扰、破坏湿地监测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