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又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部分修改的法规案,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决议案,一般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