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活动,教育公民依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公益宣传工作。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监护人应当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教育和监管。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