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林木毁坏的,由林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林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