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申请市级工业遗产认定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工业遗存的所有权人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

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