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集会等活动,应当遵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违反规定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