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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租汽车行业推行公司化经营,鼓励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运营。

鼓励出租汽车行业数智化发展,推进新技术、新能源、新设备的应用,推广使用安全、环保、节能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无障碍车辆、电话召车系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道路候车困难群体和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