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指导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建立生态文明教育督查评估机制。
幼儿园的生态文明教育应当结合幼儿特点,采取适宜的活动方式,培养幼儿生态文明意识。
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相应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生态文明行为习惯。
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应当通过开设相应课程、开展实践教学等形式进行生态文明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先进生态文明理念、丰富生态文明知识、正确生态文明态度、扎实生态文明实践技能的新型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