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示范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