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在维护市场文明方面,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明码实价,买卖公平,信守承诺,不以次充好、缺斤少两;
(二)不虚假宣传,杜绝虚假广告;
(三)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四)集市贸易市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经营规范,并设有管理机构或者投诉电话提示牌;
(五)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提供低俗产品和服务;
(六)其他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