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查考核、举报奖励、诚信监督等管理制度,对市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日常监督管理;监督落实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与收运单位收运协议签订以及执行情况;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