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Not yet in force

供热管道建设确需穿越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区域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穿越施工应当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因穿越施工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供热管道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恢复原有功能和安全性能,并依法承担修复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