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Not yet in force

“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应当遵循自愿申报、依法授权、公正公开、动态监管的原则。

“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实行授权认定制度。未经授权认定,不得使用“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或者与其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标识。相关组织对申请使用“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进行审核认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授权并颁发授权使用证书。授权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行动态目录管理制度。被授权使用主体违反“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定或者不再符合“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认定条件的,由相关组织取消授权,并从“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中清除,收回授权使用证书。

“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授权认定、使用管理等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