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的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投诉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投诉举报;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