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推行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节约水、电、气等资源;

(二)适量点餐、按需取食、杜绝浪费;

(三)优先选择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非机动车出行;

(四)鼓励使用节水设施,推行无纸化办公,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五)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索要高价彩礼,不铺张浪费,抵制恶俗闹婚等陋习;

(六)其他健康生活的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