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共汽车站牌、候车亭、报刊亭、邮政信箱(筒)、消防栓、照明设施、信号装置、道路铭牌以及线缆、标识等各类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