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治县县长由苗族公民担任。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注重合理配备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