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规划建设新型可再生能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能源项目。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