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的文本、说明、报告以及论证、听证情况等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