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由市人民政府派出,负责高新区的经济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高新区的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高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涉外经济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高新区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