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规定负责高新区内市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申报,市人民政府支持高新区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方式,统筹实施高新区内的人才政策。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人才服务具体措施,建立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在人才引进手续、外国人工作许可、户籍或者居住证、出入境手续办理和住房保障、托育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为在高新区就业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支持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聘,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