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健全志愿服务动员、志愿服务供给、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志愿服务阵地、志愿文化、志愿服务支持保障等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基层治理志愿服务参与率,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依法引导村(居)民和各类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