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田字型基层治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田字型基层治理,是指兰州市在基层治理实践创新中,坚持党建引领,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治理层级为基础力量,以数智化赋能、网格化保障、群众路线凝聚合力三类治理机制为主要措施,三级治理层级权责明晰、上下联动,三类治理措施协同发力、融合贯通,形成三横三纵、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闭环结构,具象化为“田”字样形状的基层治理模式。
法律、法规对基层治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