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下列群众性消防工作:
(一)组织村民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知识进行学习,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定期检查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贯彻实施村寨消防规划;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五)组织村民鸣锣喊寨,提醒村民注意消防安全;
(六)对村寨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协助调查火灾事故;
(七)对村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