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将所有票箱当场密封,并集中到中心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计票结果当场公布。
选举居民委员会,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的,有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采取每户派代表选举方式的,有户的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每次选举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
对无法辨认的选票,在公开唱票、计票前经监票人认定,提交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部分无法辨认的选票,能辨认的部分有效;全部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