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

限养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全域和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限制养犬区域。

非限养区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