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应当取得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等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以户外拓展、研学咨询、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或者以网络平台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宾馆酒店、行业组织、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