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违反旅游合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私自承揽业务、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娱乐场所向旅游者提供非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旅游市场管理相关工作:
(一)网信部门负责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研判意见,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网上涉旅游违法违规信息,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诱导、欺诈旅游者虚假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等;
(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制定;
(三)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旅游经营场所、旅游交通站点等旅游者集中区域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在旅游高峰期间和重大旅游文体活动节点加强对旅游经营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的疏导、管制;依法查处强迫交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旅游经营场所和旅游者集中场所周边乱设摊点的违法行为;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旅游客运企业、小微型客车(9座以下)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等违法行为;
(六)商务部门负责餐饮、住宿、商超等行业管理,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经营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牛肉干等土特产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客宰客,实施不正当竞争,景区门票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
(九)体育部门负责旅游经营场所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组织的体育竞赛、表演、展览、展示活动,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在旅游景区、公园等地无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违法行为;
(十)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在林地、草原、沙地上从事经营性旅游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破坏林草资源和植被的违法行为;
(十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旅游景区景点、酒店、民宿、娱乐场所等旅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管理职责不明或者交叉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负责部门或者牵头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