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完成保护区勘界,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及时设置保护区界碑界桩、电子标识或者电子围栏等界线标志。

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保护区界线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