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Not yet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廊桥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列入保护名录的廊桥应当建立智能化监测体系,配备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安全预警等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