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筹措储备救灾款物,建设备灾救灾仓储设施,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将红十字救援队伍、仓储设施、物资储备、信息保障和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等列入当地应急体系规划建设。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依法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相关车辆依法免交车辆通行费。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