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服务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燃气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并与省级平台实现对接,运用智能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燃气经营使用实行动态监管。

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的燃气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与燃气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相对接,实时上传燃气设施运行、巡检记录、安全检测等燃气监管服务数据,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

鼓励和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燃气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