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与日常养护责任人签订日常养护协议,根据古树名木权属情况、保护等级、养护状况、养护费用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日常养护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日常养护协议。
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免费发放技术资料、组织专家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日常养护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日常养护责任人的科学养护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